轉眼我們回水里已經要滿四年了。到現在我仍舊不確定,這樣的決定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只能說四年前的選擇決定了四年後,我們現在的生活。不好嗎?收入也還可以。只是陪伴羽軒的時間好少。有本親子教樣的書說"父母的鑑賞期只有十年",那我和老爺不就只剩下不到五年了…
羽軒今年就要上小學了,我們也和其他的父母親一樣想幫她找個好學校。目前水里有兩間小學,我們決定不讓她上這兩所主要的學校,而是要送他到更小一些的學校。我和老爺常取笑自己,因為我們沒有帶那間小學的學生所以不了解那所學校的問題,所以很鴕鳥的把羽軒送去(其實,很多家長很讚賞那所學校。只是我們沒有那所學校的學生)。因為我們安親班的學生主要都來自水里的兩間主要學校,這幾年,我們遇到了許多怪力亂神奇怪的老師,讓我們很不能接受。我和老爺都不是難搞的父母,我們學得合理的要求是應該的。但是就是有些老師就是很奇怪(我這樣的說已經是客氣了)。我們安親班中有一年級的小朋友在校因為被記了三個X所以被罰寫抄課文五遍。(被x常是因為上課說話、忘了帶東西、掃地沒掃好…)結果小朋友因為隔天沒交出五遍的罰寫,而變成十遍、又隔天沒交出來而變成十五遍。而且還是抄課文最多的那一課。大約是六~八行的作業簿業面。結果,小朋友的媽媽打電話去問老師為什麼要抄這麼多次,老師才說我想看小朋友自己會不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沒有在聯絡本上提醒被罰寫。結果小朋友忘了就被double罰寫了。另外,因為有小朋友的寫太醜而被扣分,明明就100分。然後就寫說字太醜扣10分。或是在聯絡本上寫最近退步、不用心。為什麼老師不能說最近表現可以更好、可以更用心。這樣的口吻。而且當小朋友字寫得好時,為什麼不說寫得真工整加10分這種事呢!


建築、室內設計 (1)


